日期:2018年04月03日阅读次数:次
根据学校《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浙交院〔2018〕21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分院初审、学生处复审,拟定以下同学获得临时性困难补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学院 学号 金额 补助原因
路桥学院 17110118 5000 《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临时困难补助所述
路桥学院 15150143 5000 《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临时困难补助所述
公示期为4月3日至4月8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用书面的方式(须署名)在4月8日16:30之前提交路桥学工办(联系电话:8848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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