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交〔2015〕184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研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15〕20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主要面向交通工程建设科研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成果应用研究计划、标准研究计划等四类项目。
(一)交通工程建设科研计划。以解决行业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为重点,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二)软科学研究计划。主要围绕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研究。
(三)科技成果应用研究计划。主要面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的适用性、完善性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申报的项目必须要有实体工程、有一定的规模,在推广过程中有深化研究。
(四)标准研究计划。主要针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研究工作,要求研究成果要形成标准报送稿,并经行业专家评审通过。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确保研究力量的充分投入和合理配备。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以上(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可视同)并且专业或岗位相对应。
(三)项目负责人已有两个项目未结题,或一个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因依托工程延后等特殊因素并已办理变更的除外),不得作为新申报项目的负责人。
(四)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有一个以上项目(含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逾期两年未结题的(依托工程延后等特殊因素并已办理变更的除外),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五)《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研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15〕200号)规定不予立项的。
(六)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必须在项目申请表上盖章确认,项目组成员必须个人签名确认。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为体现立项的规范性、竞争性,保障科研质量,对申报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报科技项目必须做好前期基础性研究分析工作,除提交项目申请表外,还应当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研究主要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实施方案等实质性内容描述要求在5000字以上。
(二)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与推广预测,应用与推广可行性不大的,不予立项;信息化项目中软件开发项目不予立项。
(三)院校类项目要紧密结合并服务于交通运输行业建设、生产、管理实际工作。
(四)除软科学研究项目外,其他项目需立项查新。
四、申报项目重点
各申报单位可根据《浙江交通运输“十三五”科研重点领域和重大研发方向 》,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科技攻关方向。
五、申报项目程序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浙江交通网站交通科技子网站 (jtkj.zjt.gov.cn),进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根据要求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表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可在浙江交通科技网站下载)、立项查新报告后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9日16:00。未经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书面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系统生成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用A4纸打印,并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查新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17年6月29日前报科研处(行政楼819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凤军,电话:0571-8848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