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浙交院【2023】3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要求凡入住南苑集体宿舍和祥符桥人才公共租赁房的在编教职工和校聘合同制员工,每年须向资产管理处提供杭州市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无房记录查询单(已婚者须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请相关教职工于2025年4月30日前递交房屋查档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不符合入住条件办理。
房屋查档证明包括: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杭州市区住房保障(房改)审批(备案)情况查询记录、房屋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查询记录。
特别提醒:房屋查档时申请查询区域范围为☑杭州市辖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联系部门: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陈去畏
联系电话:88481989
手机查档:浙江政务服务APP、支付宝AP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