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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03月24日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贫困学生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根据《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浙交院〔2021〕6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补助额度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总数分配各分院生活补助总金额(计算方法:总金额*分院困难生数/困难生总数),具体分配如下:


生活补助资金分配

分院

困难生数

金额(万元)

路桥学院

149+11(本科)

9.3

汽车学院

106

6.2

海运学院

237

13.7

航空学院

85

4.9

轨道交通学院

235

13.6

智慧交通学院

142

8.2

运输管理学院

112

6.5

士官学院

144

8.3

长兴校区

161

9.3

合计

1382

80



各分院根据分配金额,自主划定一档生活补助、二档生活补助名额。资助档次可根据学生已受资助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一档生活补助须给予认定为特别困难档次学生。一档补助学生300元/月,二档补助学生200元/月,按10个月一次性计发。

三、补助条件和程序

按照《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中第三、四条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重视、统筹安排,做好推选、审核、公示工作。

请各分院于4月11日前通过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项目申请、审核以及公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联系人:任勇,电话88481900,邮箱sx_yongr@zjvtit.edu.cn。


学生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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