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凝练我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助推2025年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经研究,决定启动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凡有意向申报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本校教师均可参加。
选题范围应立足我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办学特色,在突出教学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所涉重大改革事项,以及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要关注对标11项重点任务、产教融合、贯通培养政策要求,明确发展方向。重在解决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整合校内外资源,结合发展实际,创新成果。
各分院、相关部门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待省厅通知下发,依据省厅遴选教学成果奖的条件,根据名额推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成果应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遵循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体现改革创新理念,着重围绕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科学设计改革方案并扎实推进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并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成果主持人限报1项,须直接组织并牵头推进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发挥主要作用,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成果主持人。成果主持人限填1人,参与人一般不超过10人;
3.申报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权属争议。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应具有扎实的教学改革基础,创新性突出,能够凸显学校优势特色,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产出标志性成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成效的项目。
1.此次申报为预申报,申报要求、相关材料及政策标准参考往年,如申报通知与正式通知有出入,待上级部门正式通知下发后,学校将另行通知。
2.预申报准备材料包含: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参照2021年省厅通知版本)、反映该教学成果的总结(非研究报告总结,5000字以内)、佐证材料目录、相关佐证材料
3.请各分院、相关部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好此次省级教学成果奖预筹备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在3月8日前将材料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邢菲
联系电话:88481829(326829)
教务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