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2025学年我校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合作开展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学生,2024-2025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未办理2024-2025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贷款金额
学年贷款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学习刻苦,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历年成绩(含补考)均合格;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四、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人须提交以下19项材料(详见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1.借款人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的证明
3.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
5.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借款人学习成绩单
7.家长意见书
8.助学贷款确认书
9.见证人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见证人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1.见证人1工作证复印件
12.见证人2工作证复印件
13.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14.借款人工行灵通卡复印件
15.贷款面谈记录
16.贷前诚信教育测试卷
17.借款人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18.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19.借款人承诺书
以上材料除第3项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外,均在附件2中可下载打印。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先统计好贷款学生名单,于12月3日前将贷款学生名单电子版(附件1)提交学生处。并根据名单人数到学生处领取申请材料3《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每人四份)。
贷款申请材料19项都务必按照附件3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11和12请各二级学院到人事处盖章。材料不全、不真实、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上报。12月5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汇总至学生处,由学生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经办银行。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好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注意考察申请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3.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联系人:任勇,电话13575523216,邮箱sx_yongr@zjvtit.edu.cn。
附件1:2024-2025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统计表
附件2:贷款申请材料(除申请材料3)
附件3:贷款申请材料说明及部分模板
学生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