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浙交院〔2022〕3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现决定开展新一轮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和科研水平。一名工作室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工作室,工作室负责人负责组建工作室团队,鼓励跨学院组团。
(一)辅导员工作室
1.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
(1)一般为专职辅导员(含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需在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五年来主持厅局级以上课题 1 项(含)以上,或获得校级 “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1项(含)以上。
2.团队成员
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专兼职辅导员均可参加,鼓励跨学院申报,鼓励思政专业教师参与。
(二)名班主任工作室
1.名班主任工作室负责人
(1)一般为现任班主任,需在我校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五年来主持厅局级以上课题 1 项(含)以上,或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团队成员
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鼓励跨学院申报,鼓励思政专业教师参与。
(三)二级学院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
鼓励各分院建立二级学院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进行项目孵化,申报结果向学工部报备。
二、申报方向
工作室申报主题要聚焦某一个专题领域,可以从思想理论建设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生学业及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实践服务育人、学生技能指导、班干部队伍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选择。也可以结合负责人或成员的专业、特长、研究方向及班级特点等确定建设方向。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辅导员工作室申请人填写附件2《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申报书》和附件4《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名班主任工作室申请人填写附件3《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项目申报书》和附件4《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并附工作室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
工作室建设方案控制在3000字以内,包括工作室建设的背景和已有基础,建设目标和主要举措,特色和亮点,保障条件和预期成果等。佐证材料包括:相关工作文件、宣传资料、影像资料、新闻报道、荣誉材料等。
(二)分院审核
请各分院对申报人条件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11月20日前选择符合条件且具有较好基础的申报人推荐至学工部,并请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XX学院+姓名+工作室名称(研究方向)”以压缩包的形式统一汇总发送至梁丹丹邮箱danliang@zjvtit.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分院公章)交至行政楼205梁丹丹处。
(三)组织评审
学工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遴选校级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确定校级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项目后将统一公示、发文,并根据管理办法给予经费支持。
如有不明事项可联系学工部梁丹丹,联系电话88481907(326907)。
附件: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申报书》
3.《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项目申报书》
4.辅导员、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