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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12月18日阅读次数:

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徐伟 签发人: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 2015-12-18 11:09 浏览次数:64

各部门、老师: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工作有序推进,培育成效显著,一批青年社科人才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期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浙社科联发[2015]29号),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三批青年社科学者。现就“行动计划”第三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动计划”第三期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60名左右。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1项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1式1份;

2、《活页》1式10份;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1份)及论证活页(10份)。

申报所需材料表格(实施方案、通知、申报表、活页等)见附件附件.zip或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zjskw.gov.cn),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所有申报材料请交至科研处(行政楼815办公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uwei@zjvtit.edu.cn。

四、评审公布

省社科规划办负责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社科联党组审批后上网公示,发文公布。

五、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2月 28日 ,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徐伟

联系电话:88481984(561984)。

邮编: 311112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1516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571-88481798

邮编:3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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