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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有关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16日阅读次数:


发布人:徐伟     签发人: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 2016-01-15 13:37    浏览次数:224



各部门、老师: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和《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4号)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

1.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

2.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推荐至教育部社科司。

二、申报时间

1.一般项目自2016年1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科研处将于2016年3月2日前完成对所申报项目的在线审核确认工作,并于3月8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2.后期资助项目自2016年1月11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科研处将于3月8日前完成对本校所申报项目的在线审核确认工作并报送纸质材料。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一般项目需报送以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为方便审核,《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二)后期资助项目需报送以下材料。

1.在线下载、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

2.在线下载、打印《申请书》5份。

3.有关证明材料纸质件和纸质版成果5套(其中至少1套是原件)。

上述材料无特殊要求的,不予退回。

(三)各部门应对上述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发现有违规申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个人3年申报资格。

其他未尽事项,按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徐伟,联系电话:88481984(561984),联系地址:科研处(行政楼81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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