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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03月24日阅读次数:次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有课的教师请自行做好调课安排。
二、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放假前认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师生假日安全教育。
三、各部门安排好各自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突发事件,要按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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