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吕凤军 签发人: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 2016-04-11 16:24 浏览次数:177
各部门、老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浙科金办发〔2016〕11号),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二、申报项目数量
(一)我校限报5项。
(二)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6年4月30日上午9:00时开始,5月17日下午16:30截止,以便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请各申请人在截止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819室,电子文档发至kyc@zjvtit.edu.cn。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文档的填报、上传工作。
四、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二)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三)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注册后登录系统下载),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
(四)因违反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五)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六)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七)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7年度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八)2014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九)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十)在省内专家评审组评审开始前,如通过省外同行专家评审的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确认获得了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请的省基金项目将失去省内专家继续评审的资格。
(十一)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五、学校经费资助
为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按学校有关规定将给予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配套资助,请各申请人在进行预算时予以综合考虑。
六、其他
其他不明之处请致电326827/1896913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