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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04月26日阅读次数:次
根据《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特困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浙交院〔2014〕93号),结合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评审、学校审核,拟确定崔瑞霞等58名同学为我校2015级学费减免学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至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电话:88481749。
学生处
2016年4月26日
附件:2015级学生学费减免公示名单
邮编: 3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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